GB43854—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热滥用试验
6.3. 4 热滥用试验
电池按照6.2.1.1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,放入试验箱中,然后以(5±2)℃/min的温升速率进行升 温,当箱内温度达到(130±2)℃后恒温,并保持60min
热滥用试验
a) 目 的: 将测试样品放在一个空气对流的烤箱中加热,烤箱初始温度为20±5℃,烤箱温度以5±2℃/min的速率将温度升至130±2℃,并在该温度下保持10分钟。待样品回到室温(20±5℃)后进行检查。若电芯规定的使用温度有过100℃,烤箱的温度需要升到制造商规定的温度再加30℃±2℃(例如,规定的温度是105℃,那么烤箱的温度就要升到135℃±2℃)。若是锂金属电芯,烤箱的温度需要升到170±2℃。通过结果:不起火,不爆炸
用途:进行锂原电池和其它原电池、以及锂离子电池(用于移动、笔记本电脑、摄像机、医疗仪器等数码电子和医疗产品)、镍氢、镍镉以及铅酸电池(用于电动工具、玩具等产品)的热滥用(高温)或热冲击试验
技术规格要求:
1. 适用范围:
适用于锂离子、镍氢、镍镉、铅酸、金属氢化物镍等多种类型的单体电池和电池组,依据标准GB8897.4-2002(idt IEC60086-4:2000)《原电池 第4部分: 锂电池的安全要求》、 GB43854-2024 《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》、GB8897.5-2006(idt IEC60086-5:2005)《原电池 第5部分: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》、IEC 62133:2002《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液二次单体电池和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二次单体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》、IEC61951-1:2003《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便携式密封可再充电电池和电池组 第1部分:镍镉电池》、IEC61951-2:2003《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便携式密封可再充电电池和电池组 第2部分:镍金属氢化物》、IEC 61960:2003《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液二次单体电池和电池组 便携式二次锂单体电池和电池组》、UL 1642:2006《锂蓄电池组》进行热滥用(极高温)和热冲击试验项目
GB43854-2024 《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》6.3.4 热滥用试验
电池按照6.2.1.1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,放入试验箱中,然后试验箱以(5±2) ℃/min的温升速率进行升温,当箱内温度达到(130±2) ℃后恒温,并保持60 min。
相关指标 |
技术参数 |
测试空间尺寸 |
600mm(W)X600mm(H)X600mm(D) |
测试空间容积 |
216L |
温度范围 |
RT + 20℃~ +200℃ |
温度波动度 |
±0.1℃ (+100℃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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