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迎接督察的6个重要提醒

来源: 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 >> 进入该公司展台 2021/12/17 14:03:42 已浏览:
导读:昨天,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了这轮督查的*批4个典型案例。

昨天,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了这轮督查的*批4个典型案例。和之前几批督察一样,正在进行的第二轮第五批督察,对被督察的黑龙江、贵州、陕西、宁夏等4个省(自治区),仍会坚持集中曝光典型案例的方式。

为做好督察的迎接工作,要注意做好以下6项工作:
提醒1:层层传导压力
落实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。地方各级委和政府要及时成立由省委(市委、县委)书记、省长(市长、县长)任双组长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专项工作组,明确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职责与分工。
明确“一把手”责任制。生态环境、发改、工信、住建、水利、农业、林业、城管、公安等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作为主管领域工作的*责任人,做到亲究、亲自部署、亲自安排、亲自督促,亲自督办。
一级抓一级,层层传导压力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,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,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得到落实,扎实做好迎接督察的各项工作。健全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,统筹做好督察前、督察中、督察后各项工作,确保任务分解到位、责任落实到位、行动迅速到位。强化和责任问效,推动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高标准落地见效,确保上下对表、左右协同、步调一致。
提醒2:做好立行立改
对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,要实事求是、毫不松懈地立即抓好整改,逐条核实问题,建立问题解决台账,全力做到立行立改、边督边改。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大、关注度高、涉及群众利益面广且重复投诉举报的问题,要重点抓好整改,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、烦心事、揪心事,全面提高工作质量,推动问题整改终端见效。
对督察组移交移送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,要严格依法惩处,加大执法力度,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,按有关规定办理,确保生态环境问题高标准整改到位。
督察不仅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体检,也是一次医治痼疾的重要契机。地方各级委和政府要珍惜这次“体检”机会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、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,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。
提醒3:杜绝虚假整改
经过*轮督察,地方各级委和政府以及企业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主动性明显增强,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明显改变,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已经到位,督察整改的态度也比较端正。
但是一些地方,仍旧以文件落实整改、以会议推进工作、以批示代替检查,发现问题不去抓、不去处理,或者轻描淡写的抓一下,不敢较真碰硬、怕得罪人,追责也不到位,甚至弄虚作假,用造假的文件来包庇纵容表面整改、敷衍整改、虚假整改。
例如,上一批在对云南的督察中发现,玉溪市通海县投资7.3亿元建设的环湖截污工程“截污不治污”,截流污水在雨季通过闸门集中排入杞麓湖,旱季“藏污纳垢”,雨季“零存整取”。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,投资4.85亿元在杞麓湖周边建成6座水质提升站从湖中取水,净化后再排入湖,甚至弄虚作假,通过围隔稀释,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,造成水质改善假象。
迄今为止,因虚假整改,云南省已有16名生态环境系统官员、工程师,因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对于一些历史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,不是一时形成的,也不可能*完成整改,要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,按照整改时间表、路线图和施工图推进整改工作,一锤接着一锤敲,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,抓好问题整改,确保有效整改。如果是表面整改、假装整改、敷衍整改,反而要严肃问责。
提醒4:重视信访举报
督察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对老百姓反映的环境问题,做到“件件有回应、事事有着落”。*轮督察共推动解决了群众身边约15万个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生态环境“老大难”问题,得到人民群众普遍称赞和拥护。
督察组在每次督察开始之际,就会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察组的举报热线以及微博、平台。督察组驻地里,都有一间接听的工作间,每天早上8时到晚上8时,专门接听群众举报。
前几批督察过程中,群众关心和反映较多的热点、焦点问题,集中在饮用水、社会噪声、餐饮行业油烟、垃圾污染、臭味扰民,以及城乡接合部面源污染等突出问题。这些突出问题,相信也会是本次督察中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。
地方各级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,下好先手棋,打好主动仗,重视群众反映的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,做到早发现、早处理、早解决。
地方各级委和政府要聚焦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问题,鼓励群众向当地环保投诉热线提供环境污染线索,加大群众投诉环境问题的办理力度,有针对性地防范相关环境问题,做到*施策,*时间发现,*时间解决。
同时,要及时办理督察组转办的群众来电举报信访问题,做到“一案一方案”,*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。
对于群众反复投诉举报件的问题,有必要开展群众走访,认真听取意见,积极沟通并推动整改,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。
提醒5:做好污染排查
督察还关注重大环境污染、生态破坏、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,这些大都是涉及到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因此,要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,尤其是钢铁、化工、有色、水泥、制药、造纸等行业的工业企业的环境守法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整治。
针对*轮中央环保督察中,比较突出的自然保护区或其他生态敏感区内违规开发建设,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不足、污泥处置不当,污水直排,城市黑臭水体,工业固废或者危废处置不当等问题,全面认真排查是否存在类似问题,如果存在薄弱环节,要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、一件一件抓整改,不解决决不松手,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。
在审批手续方面,看看是否完成了环评审批手续,是否完成了环保竣工验收,是否申请办理了排污许可证,是否存在未批先建、未验先投等问题,是否存在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就排污的问题,等等。
在环境污染方面,看看是否存在标排放的问题,是否存在量排放的问题,是否存在废气、污水直排问题,是否存在非法贮存、处置危险废物的问题,是否存在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不规范问题,是否存在垃圾填埋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,等等。
在环保设施方面,看看是否存在大气污染、水污染处理设施效果不好、运行不到位造成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问题,是否存在标排放大气和水污染物的问题,是否存在量排放的问题,是否存在废气、污水直排问题,等等。
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,看看是否存在违规审批问题,是否存在散煤替换、小锅炉淘汰工作不到位的问题,是否存在煤炭、钢铁、冶金、水泥等过剩行业以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滞后的问题。
在生态保护方面,看看在*公园、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区、自然保护地内,是否存在违法养殖、采砂、开矿等活动,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别墅、违法建设其他建筑物,开垦林地耕地等活动。
提醒6:严控“两高”项目
作为“十四五”开局之年的督察,都是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,把对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,立足新发展阶段,贯彻新发展理念,构建新发展格局,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情况,以及*重大战略中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的情况,作为督察的重中之重。
紧扣碳达峰、碳中和的目标,把严格控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上马,以及去产能“回头看”落实情况作为督察工作的重点,这释放出了明确信号,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,决不能为了经济增长,不顾质量效益和生态环境后果。
前几批督察反馈报告中,被督察的各省(区)均被指出存在“两高”项目的问题,这也是作为典型案例,曝光率*的一类问题。
各地要切实把遏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,摆在位置。越是发展心切,越要保持头脑清醒。在盲目发展“两高”项目的问题上,必须引以为戒。
但是,今年以来,一些现象表明,不少地方在经济增长上,仍存在追求“开门红”的冲动,还有一些企业在生产上,存在赶进度、抢利润的念头。
在上一批督察反馈意见中可以看到,有的地方对高水平保护、高质量发展认识不深,依然存在违规、盲目上马“两高”项目的现象;
有的地方放松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,搞变通、做选择,口号喊得响,行动跟不上,未批先建问题比较突出;
还有的地方产业结构偏重的问题仍然突出,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、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紧迫性、重要性仍然缺乏清晰的认识。
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,单位国内生产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.5%、18%等具体指标。各地应保持以生态环保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的坚定决心,在淘汰落后产能、压减煤炭消费量等方面啃“硬骨头”,拿出真招、实招、硬招。
各地要通过此次督察,检视成果、发现问题,确保地方发展与中央的要求方向一致、目标一致,找准“十四五”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,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*开好局、起好步,以赢得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开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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